彝良2024年07月15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控制县城区人员出行的通告
2020-02-05 11:05来源:首页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控制县城区人员出行的通告

彝防指通告〔2020〕3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城区(凯丰路片区、徐家寨子-将军路片区、县医院-县民中片区、大坝子片区、角奎镇政府片区、塘房片区、人民街西片区、人民街东片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有效阻断病源传播途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县城区人员出行严格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门必须戴口罩

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必须以居家为主,确需出门的,必须按规定戴上口罩。

二、减少人员外出

每户家庭根据需求,必须2天以上方可出门购买一次生活物资,且只能派出1人外出采购。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人员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三、必须就近就地采购生活物资

广大市民群众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时,除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外,必须选择就近的超市或县指挥部设置的就近临时市场采购,采购结束后,必须及时返回,严禁在街上乱窜、逗留。

四、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坚决从严查处,严肃问责。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彝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配音字幕版如下,点击播放:


编审:彭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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