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2024年07月15日
彝良:疫情期间返岗及外出务工人员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这里有详解
2020-02-17 10:49来源:首页

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返岗及

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的通知(暂行)

 彝疫防指发〔2020〕2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驻彝单位,发界安置区临时党工委,指挥部各组(室):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返岗和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和学校返岗返学的,另行通知)

(一)县内跨乡镇(不出县)需返岗人员。

(二)县内需外出返岗及外出务工人员。

(三)县外需回彝返岗人员,主要指回彝良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含学校教师返岗人员及县外返乡人员)。

二、审批与管理

(一)县内跨乡镇(不出县)需返岗人员的审批管理。

1. 非居家观察对象:所在单位证明→出发地村(居)委会出具非居家观察对象证明→出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登记、盖章。

2. 居家观察对象:所在单位证明→出发地村(居)委会出具居家观察期满证明→出发地乡镇卫生院或乡镇以上公立医院检查出具《彝良县2020年春节后外出务工及返岗人员健康证明》→出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登记、盖章。

3.县内跨乡镇(不出县)临时务工的暂不审批。

(二)县内需外出返岗及务工人员的审批管理。

1. 县内需外出返岗人员的审批。

所在单位证明→村(居)委会在证明上审核盖章→出发地乡镇卫生院或乡镇以上公立医院检查出具《彝良县2020年春节后外出务工及返岗人员健康证明》→乡镇政府审核登记并出具通行证。

2.县内需外出务工人员的审批管理。

(1)属乡镇和人社部门有序组织外出的务工人员,按照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彝良县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方案》执行。

(2)属自发外出的务工人员。要按照目的地和所到单位的相关要求,主动对接,逐项备齐相关证明和材料→村(居)委会在证明上审核盖章→出发地乡镇卫生院或乡镇以上公立医院检查出具《彝良县2020年春节后外出务工及返岗人员健康证明》→乡镇政府审核、登记并出具通行证。

3.春节期间到彝探亲访友需外出人员的审批管理。

本人长期居住地村(居)委会(乡镇)向现在所在村(居)委会(乡镇)发函或出具证明→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出发地乡镇卫生院或乡镇以上公立医院检查出具《彝良县2020年春节后外出务工及返岗人员健康证明》→乡镇政府审核登记并出具通行证。

(三)县外需回彝返岗人员的审批管理。(县外到彝临时务工人员暂不审批)

1.本人有气促、发热、胸闷、咳嗽等症状的,要主动向单位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控。

2.有从疫情严重的地区返回的职工,要向单位报备,暂缓返彝。

3.其他无上述情况的返岗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相关卡点放行→自进入彝良境内起,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立即组织返岗职工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乡镇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体温测量、血常规、肺部影像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络组备案→经检查确诊无异常,由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好管理防控措施后方可正常上班。

4.不如实报告导致疫情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法纪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网格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抓实健康监测、登记管理,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特别要引导务工群众,做好自我防护、谨防感染。

(三)严格卡点检查。对于外出或到彝人员,县内各卡点要严格检查程序,必须做到一人一证方能放行。

未尽事宜请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联系电话:0870-5120529。

 

附件:1. 彝良县2020年春节后外出务工及返岗人员健康证明

2. 非居家观察对象证明(仅县内使用)

3. 居家观察期满证明(仅县内使用)

4. 单位工作证明

5. 出县通行证

 

 

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全文下载(含附件)请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B_uJNPTYQSmw7Su3Lc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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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彭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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