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2024年09月08日
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2-05 17:11来源:彝良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5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态度坚决,迅速行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二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三是强化工作督导。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向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工作格局。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召开局党组2023年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从4个方面查摆了16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严格有效的党内监督,经受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提出具体时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年度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工作各项任务完成。

(五)建章立制,严格执行。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局制定完善了涉及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办公用品、优抚资金使用等5个方面的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同时,各股室还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在日常办公秩序、请销假管理、业务办理等方面作了整改和完善。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严格落实上下功夫。制定了《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实施办法》《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个人2023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全体干部职工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为主,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3.立足职能职责,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局党组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节日走访慰问、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会、颁送立功喜报、“情暖老兵·八一慰问”、庆“八·一”普法等宣传服务活动9次,并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进一步对各项优抚安置等政策进行了宣传。

4.面对面贴心服务,持续提升满意度。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批示精神和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在接访工作中,我局耐心接待老兵,对其反映情况进行详细解答,对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详实解释。专门召开业务会议,进行再次复核,逐一答复。退役老兵们对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诚恳态度和具体做法感到满意,对以前工作的不满得到了释怀。

5.坚持上门服务,把荣誉送到家。“光荣之家”门牌是国家针对军人和军烈属赋予的一种荣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光荣之家”门牌悬挂工作,让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没有出现漏挂“光荣之家”门牌的情况。

6.发挥报导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我局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乡镇宣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问效,结合业务骨干培训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进一步对各项优抚安置等政策进行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咨询200余人次。

7.加强实地巡查,强化陵园管护。一是开展实地排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对创业山、奎香、小草坝烈士陵园开展实地排查。我局于2023年7月12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请求对创业山烈士陵园立项修缮,协调国土资源局联系专家对创业山烈士陵园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同时,向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告,争取资金进行维修。待争取专项资金后,对创业山、奎香烈士陵园进行修缮。二是实施巡检巡查。坚持每周对创业山烈士陵园内和周边环境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三是进行实时监控。为加强对烈士陵园安全监管,在创业山、小草坝、奎香三个烈士陵园安装监控设备16个(创业山8个、小草坝4个、奎香4个)进行实时监控,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察。目前,还没有获批复,有关部门还没有立项,资金尚未落实。待批准后,6个月内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创业山、奎香烈士陵园进行修缮加固。

8.依法组织招聘,规范临时用工。2023年5月1日,单位与临聘人员签订了“昭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办理完成临时用工手续。

9.开展部门联系,积极推动工作。按照领导班子分工联系乡镇(街道)要求,分别与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会商。一是以“五个家”建设中期评估为抓手,对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检查指导,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各项事务深入开展。二是举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暨业务骨干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三是奎香幼儿园处烈士墓属县级保护文物,其原貌搬迁复建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所需资金量大,建议不作搬迁,故未按原方案搬迁。

10.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资金使用。重新修订《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大额资金管理规定》,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大额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单项经费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等) 。我局在走访慰问、“三难”救助等工作中,坚持大额支出必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

11.明确重点环节,确保学习成效。制定了《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实施办法》,把研讨交流发言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2023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均作研讨交流发言。

12.突出学习重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修订了《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个人2023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努力提高思想认识,促进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治理。及时修订并严格落实《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治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以及迟到、早退、请假逾期不归或无故旷工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严格监督干部职工履行请销假手续,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缺岗等现象。通过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上下班工作纪律得到根本好转。

2.加强学习党纪党规知识。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督促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基本内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了《传达学习王宁书记在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问“剑”破局》系列警示教育片,对系统内部典型案例“张胜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张志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再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已经完善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的签字、审核后,重新整理202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档案保存备查。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提醒作用。

4.认真纠正违规借款行为。已对违规借款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进行了整改。在后续的工作中已杜绝了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5.督促报告内容整改落实。局党组对个人事项报告照搬照抄、不求实效,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引以为戒,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政治规矩,已督促当事人修改个人事项报告内容,重新整理2021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提交存档。

6.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经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票据,严格执行资金列支渠道。

7.切实纠正超范围报销行为。按照《彝良县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版)及《彝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版)的相关规定,经核实,已将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原渠道退回。

8.规范资金支出操作流程。严格对申请人提供的票据审核把关,原始凭证必需内容完整,报销附件齐全,签字手续完善,所有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9.规范差旅活动审核报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彝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差旅报销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财务人员对差旅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一律不予报销。

10.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按照《彝良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于2023年4月28日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协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昭通市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

11.规范大宗物资采购流程。今后在大宗物资采购流程中将严格规范各项采购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建设中,将与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严格落实相关程序。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推进党支部工作。局党支部自2021年4月设立支部委员会以后,正常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并做好记录。将继续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支部工作。

2.严格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完善《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签到要求,确保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严格落实了签到要求。

3.纠正党员积分中的错误做法。认真汲取教训,切实进行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按制度开展党员积分工作。2023年以来,没有类似情况的发生。

4.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于2023年5月进行了整改,通过正规程序招聘了临聘人员1名,并于5月1日与临聘人员签订了聘用协议。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彻底纠正上一次巡察整改材料迟报现象。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严肃整改。接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2023年6月28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2023年7月25日,组织召开了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3年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召开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并上报了本次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清单等材料。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新修订《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大额资金管理规定》,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即:“大额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单项经费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汲取教训,在走访慰问、“三难”救助等工作中,大额资金支出上必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纠正“四风”。坚持严的基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充分认识工作中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提出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3199668;联系地址:彝良县委党校二楼;电子邮箱:3239767449@qq.com。

 

中共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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