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2024年09月08日
彝良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2-05 17:12来源:彝良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5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乡村振兴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接到反馈意见后,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和跟踪督办。

(二)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3月17日,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动员会,集中学习了关于五起巡视巡察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县委书记郑磊同志听取巡察工作有关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让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整改目标和时间要求,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务求实效的目标导向,把整改目标放在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把整改成效落在解决基层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为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三)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6月25日反馈会议召开后,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巡察相关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和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研究制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乡村振兴局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乡村振兴局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并下发股室,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压实了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整改自身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各自牵头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同时编制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自觉撰写发言材料,在2023年7月25日组织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邀请了县委指导组参会指导,各班子成员在会上自觉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带头整改,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扎实推进整改。2023年来,乡村振兴局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4次,研究巡察整改中存在问题,汇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不扎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利用党课、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带领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文选》原文内容,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做到书中有痕,心中有印。二是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由党建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党员同志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23年7月开展了1次抽查检查,所有党员同志均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文选》等内容,切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策相关知识集中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治理论知识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政策相关知识水平,实现学以致用。

2.规范学习制度。一是局机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等会议学习内容,并组织专题研讨,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上组织学习共14次。二是在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中,会前确定学习内容,会上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学法十分钟,明确领学人员和发言人员,并在会前通知到各参会人员。

3.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一是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分别召开,并规范参会人员。三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研究相关工作,涉及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纳入党组会研究,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

4.积极协调争取。乡村振兴局积极对接财政局争取现金额度,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彝良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请求解决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额度的请示》,请求县人民政府予以帮助协调解决,经积极协调对接,501.362141万元“额度”已使用完毕。

5.推进项目建设。经排查梳理18个项目中已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主要涉及2020年组织实施的2个项目,针对未完成项目,已分别向相关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督促业主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对接财政局争取资金额度,力争逐步化解推进。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加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一般干部的约谈提醒,2023年共开展了2次约谈提醒。二是传达学习纪委监委公开发布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身边的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干部职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红线,2023年共传达学习违纪违法案例通报10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2.规范请销假制度。认真排查请假条,核实请销假手续是否完善;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机关请销假制度,从2023年7月起要求职工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事由,严格完善审批手续;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彝良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报备制度(试行)》(彝办发〔2021〕49号)文件执行,完善请假手续后交综合股备案,请假时间到后及时返岗并到综合股销假,并安排专人收集、检查假条,督促请假职工按时返岗销假。

3.规范会议流程。规范会议流程及程序,自2023年7月起,召开党组会前,由党建办收集研究议题,拟定会议通知,提前告知议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4.完善制度落实。根据单位实际,修改完善机关管理相关制度,使制度切实可行,并严格落实。

5.强化责任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审核把关,根据各股室职能职责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

6.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彝良县乡村振兴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7.强化材料审核把关。各股室认真对待报送材料的质量,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材料的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做到了材料不出低级错误。

8.强化纪律意识担当。利用会前学法十分钟及第一议题制度,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党员同志、干部职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党员同志、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大家以案为鉴,严格要求自己。

9.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一是按照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以单位名义向个人书面发出退回超范围使用工会慰问资金和违规报销体检费的通知,清退回违规发放的工会慰问资金和报销的体检费。二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条例,加大票据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把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10.规范差旅费报销。一是以单位名义向相关职工书面发出退回违规报销驻地交通费的通知并电话联系已不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的方式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二是在办公群内发布县级最新印发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让每位干部职工熟悉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人员指导单位干部职工使用“公务之家”差旅申请、报销流程及填写方式,确保每位干部职工规范填报。三是财务人员加强“公务之家”差旅报销标准学习,加大差旅报销审核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报销差旅费,常态化规范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将财务分管领导设置为“公务之家”差旅报销审核终审岗,确保“一支笔”审核流程,严格审批手续。

11.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今后票据审核要求。二是单位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单位接待管理,规范就餐标准。三是财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加强对票据、财务资料及附件的审核与监督,在今后的票据审核中严格把关,常态化规范餐饮票据管理。

(三)关于抓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民主生活会召开方式和过程。根据民主生活会规定,会前印发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局党组、党组成员、非党班子对应提出批评意见,收集归类,开会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批评意见,提醒和要求干部职工提出意见,不允许提“无意见”,开会过程中不允许“隔鞋瘙痒、蜻蜓点水 、浮光掠影”,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以人为镜,可知得失”,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不走形式,不做样子。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会前做好“三重一大”议题事项收集,视情况会前邀请纪检组组长届时参加,对研究事项参与监督和指导,严格实行党组成员表决和非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记录人员规范会议笔记。及时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分工,严格落实“四不直接分管”,提升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规范干部选拔和任用程序。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党组、班子之间充分酝酿,先进行口头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实行民主决策,再召开党组会和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当事人回避,党组成员先表决意见,非党组成员发表建议,党组书记实行末位表态制;二是加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的培养,注意人才梯度,适时轮岗锻炼,多岗位熟悉工作,做好“传帮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确保各股室干部后继有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制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二)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完成整改事项盯住不放,对长期整改任务较真碰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彝良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0-5121211;联系地址:行政中心1号主楼4楼;电子邮箱:ylfpkf@126.com。

 

 

中共彝良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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